,如果股东向银行贷款,再把资金贷给自己的企业使用时,必须在贷款合同中的"资金使用用途一栏中"应注明企业使用,然后与银行协商,把银行贷款直接汇入企业的公司账号.这样的话,银行出的利息票据虽然是股东个人的名字,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请问老师,这个规定是出自那些相关的税法或规定?我想看看原文,是不是适合我所在的地区
寒冷的河马
于2019-10-11 12:52 发布 101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0-11 13:21
https://wenku.baidu.com/view/c8b6b690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55.html
你好,这里有的哦,你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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