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做税贷,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打款给公司账户,财务上记账记收股东借款应该没问题,但是还贷款和利息也是要用个人名义还,公司账户给股东个人打款就是本金和利息,公司账户一进一出,进的时候记收股东借款,出的时候是本金加利息,如果记还股东借款和利息,那对股东而言他收到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但是这笔利息收入实质是通过他的个人账户 公司还利息给银行而已,完全不是他的收入,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记账?股东是否能避免交税?
一颗独立的树
于2019-10-11 15:43 发布 55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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