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生产企业,也具有建筑服务资质,承包了一个装修工程,签了工程合同,包工包料,但货物和服务不能分开核算,开建安发票合理吗?
孝顺的悟空
于2019-10-19 14:26 发布 100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按规定,可以分开开票的
2019-10-19 14:28:20
您好!这个哪个大都没有关系。
你如果能够分开核算,就分开开发票,如果不能分开,就按17%开。
2017-03-24 09:45:00
你好,如果没有发票,建筑安装企业发生的班组生活费工程结算款不可以走公账,做内账可以
2019-04-02 16:50:03
您好,那以前开的发票,按17%的核算,下个月按11%核算就行了。
2016-10-29 21:06:4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货物。但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2019-06-24 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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