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这里在项目部接的内外墙粉刷的活,我的价格是实方实算40,我给我的工人签的写错了,写成空方实算了38,总工程价格款多了将近百分之60。这个在法律上怎么办呀?
从容的小天鹅
于2019-10-24 16:57 发布 2536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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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这个还是你们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说明这个事否则要打官司了同学,不好打。
2019-10-24 17:22:31

就是工程的每个项目单独核算,做分录,记费用支出等
2020-04-18 12:56:19

你好,同学。不需要,法律 主体才需要
2019-10-21 21:55:58

你好!老项目可以开普通发票也可以开专用发票的
2018-01-15 09:37:25

你好; 比如
参考下成都那边的‘ ’
《成都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建设单位负首责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2、在人员配备标准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所有工程应配备以下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0万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配备的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不少于1人。
3、责任追究更加细化,项目负责人离职或退3休也要追责
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或者已退休的,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目前,多地发文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更高的任职条件。
成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22-09-22 15: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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