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半缘君老师
职称: 财税达人
2019-10-27 09:37
固定资产售后回购会计分录
问:假设A企业和B企业签署了一项售后回购的协议,A企业将本企业产品以100元的售价销售给B企业,该产品成本为80元。根据协议,约定2个月后A企业以110元的价格从B企业赎回。A企业增值税率17%,A企业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答:A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A企业向B企业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
(2)第1个月和第2个月分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5
贷:待转商品进销差价5
(3)企业向B企业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1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
贷:银行存款128.7
(4)结转“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20+5+5=3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30
贷:库存商品30

由此可见,为避免公司操纵利润,现行制度对售后回购行为是不确认收入的,其销售差价暂计入“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作为回购商品时的成本调整项目。如果回购价高于销售价,应视同销售方的一种融资行为,也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作为回购商品时的成本调整项目。此例中,回购后商品的成本为80元,正好是销售前的商品成本。
例题中把17%的税率调整成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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