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按第一份合同金额开具后,发现又产生了额外的金额,两方又共同签订了工程结算单,新的结算单比原合同额多了2000多元。目前还没有预缴税款,请问下这种情况是核销外管证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全额的,还是补充再额外开一份2000多元的外管证?
知性的白昼
于2019-10-29 14:50 发布 162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另外再开一个2000多的外经证
2019-10-29 14:51:36

你好!你说的预缴税款的金额打过是什么意思
2019-06-10 11:13:57

你好,同学。
你要去补交就没事了的。
2020-05-12 08:54:32

你好!
按收款时间预缴税款
2019-10-13 18:29:31

首先,外管证一定要办,因为是外地,要是办理的话本省内可以直接去当地办理,省外的话一定要在机构所在地开纸质版外管证在去当地办理预缴税款手续,预缴所得税0.2% 增值税一般计税2%、简易3%;以及相应的附加税、印花税
2018-12-10 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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