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23 14:50
根据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一般作为办公用品的小型空调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016-03-23 13:55:47

你好,是办公室的空调费,还是职工宿舍的?
2020-05-29 11:23:01

您好同学是的同学可以抵的同学
2020-07-24 14:25:18

你好,是一次性抵扣
2017-04-18 09:52:17

你好,一次性抵扣的
2017-04-18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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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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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