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跟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有个“外贸直通车P4P--供应商国际站平台”,但是每次支付费用时都是汇给他的关联方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为收款的,发票由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具。所以现在账务上两边都挂着账,请问这样情况要如何处理呢?
以梦为马
于2019-10-30 12:46 发布 2549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0-30 12:50
你好!让对方这一个证明两户并户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让对方这一个证明两户并户
2019-10-30 12:50:43

阿里巴巴应该有报关的
2018-12-28 12:05:06

你好!阿里巴巴从2016年经过4次注资进入“饿了么”,通过占股比例不断提高,最终获得了“饿了么”的控制权,这样的投资方式是股权投资收购。
2022-04-18 19:51:09

您好,这个是简答题还是?
2021-12-21 11:27:22

你好,是现金支付的。
2022-10-16 15: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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