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糖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10-30 22:30

同学您好,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张甲和张乙于2006年10月31日出资20万元设立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后,验资账户中的20万元注册资金于2006年11月9日至12日陆续被取出199000元。

A 追问

2019-10-30 22:35

就是说如果做实收资本的话这个钱就不能随便乱动了是吧,那如果说用于公司的经营的话可以吗,还有就是抽逃实收资本的后果是什么

糖果老师 解答

2019-10-30 23:52

嗯嗯是的,用于经营活动是可以的。
抽逃出资的话,要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补足,同时其他股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A 追问

2019-10-31 11:26

那我想问一下就是说这个实收资本一定要到位吗?如果公司注销了还没有到位怎么办?如果一定要到位的话,这个期限是多久

糖果老师 解答

2019-10-31 11:44

同学您好,必须在工商备案的章程规定的时间内交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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