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下哈,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百分之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月又开了销售硬件产品,本月,销售软件产品的销项加上销售硬件产品的销项,比本月进项税额小,还可以退这部分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吗?
fairy~*~
于2019-11-04 11:04 发布 1470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11-04 11:07
即征即退只针对软件 所以要区分硬件的销项和软件的销项 对应硬件的进项和软件的进项
相关问题讨论

即征即退只针对软件 所以要区分硬件的销项和软件的销项 对应硬件的进项和软件的进项
2019-11-04 11:07:54

你好,指软件产品办理退税部分的进项
2021-01-25 14:09: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20-03-19 16:28:19

软件的分摊 是对应的成本部分和收入部分
2019-12-27 10:50:40

既用于硬件有用于软件开发的进项,比如房租水电等公共费用进项
2021-03-03 09: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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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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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