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19-11-04 15:21

1.改变持股模式

现在,自然人直接持股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也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持股

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这个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是需要被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税项目计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20%。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股权转入建议您缴清税款,因为本身清税证明税务办理就很复杂,如果再找麻烦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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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要交个税
2019-10-19 10:46:45
1.改变持股模式 现在,自然人直接持股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也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持股 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这个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是需要被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税项目计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20%。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股权转入建议您缴清税款,因为本身清税证明税务办理就很复杂,如果再找麻烦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问题
2019-11-04 15:21:17
分红交个人20%个税 股东转入股权有增值要交个税 还要交印花税 企业营业执照和收到资本金要交印花税
2019-06-18 10:34:26
你好,如果已经股权转让了,就没有再分红的权利。
2021-12-30 10:10:39
你好,。是按照未分配利润
2024-03-28 0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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