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我司19年10月份开了一份19年4-9月的房租费给承租方,但未到到款,该如何账务处理?另外还开了一份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租赁发票,也未收到款,应如何处理?
烂漫的电源
于2019-11-04 22:27 发布 820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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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 管理费用 贷 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
支付时 借 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收到租赁发票,把发票放到支付的分录后面即可。
2020-07-14 10:35:24

4-10月份的确认收入,后面各期内按收益期分月确认收入。
2019-11-04 22:34:03

你好,这样,2019年1月份支付6个月房租,作为预付账款处理,4月份还收到房租发票,直接成本处理。
2019-04-16 18:16:32

你好!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017-08-16 09:18:07

你 是购买方吗?
2019-06-22 1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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