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县级分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发票(专票)是邮政市级分公司开给甲公司(并告知甲公司县级分公司开不了发票,必须由市级分公司开,甲公司货款可以支付给合同上面的县级分公司账户或支付到发票信息上的市级分公司账户),这里发票流与合同流不一致,甲公司怎么处理?可以抵扣这张发票吗?
y/m.°
于2019-11-05 21:49 发布 93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11-05 21:54
您好,是实际业务的话,邮政县级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话,是可以的,您可以按发票付款,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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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实际业务的话,邮政县级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话,是可以的,您可以按发票付款,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2019-11-05 21:54:42

你好 开单位信息的 没有的不填写
2021-12-10 11:02:52

你好,同学。
你这总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你就不影响,可直接和分公司处理,但如果是独立核算,你就要分开处理的
2020-06-23 13:06:00

你好,你还有发票上的账户可以不变更的
2019-12-30 10:03:01

你好!为什么不可以开总公司的?
2018-10-29 15: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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