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1-06 10:28

不需要去专管员,直接自己开票系统申请就可以第一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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