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既有自有运输车辆,又有挂靠经营车辆。该公司挂靠车辆为一企业运送货物,运输合同是该公司和企业签订的,发票是由运输公司开具,且发票上的运输方和合同承运方一致,款项也支付给承运方。这样合法嘛?
大方的灰狼
于2014-09-28 17:15 发布 1598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8 17:15
如果挂靠人以运输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运输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运输公司为纳税人。此时,运输公司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合同是受票方和挂靠人签的,挂靠人为纳税人,这时发票由运输公司开具,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属于恶意接受虚开专用发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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