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8 17:15

如果挂靠人以运输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运输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运输公司为纳税人。此时,运输公司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合同是受票方和挂靠人签的,挂靠人为纳税人,这时发票由运输公司开具,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受票方属于恶意接受虚开专用发票行为。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