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异地经营的),因为10月份开了5万的工程票(),只在机构所在地纳税了,并未向施工地进行预缴。 我单位在11月发票增额下来以后,需要再开具170万的发票,并且已经办理外地经营证明(按照合同金额307万开的),这边想咨询一下,那10月份开的票应该怎么处理啊,是不是需要红冲啊?
放荡不羁的少年
于2019-11-06 17:11 发布 125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1-06 17:20
您好,10月份正常开呀,不需要冲红,预缴的时候外经证开两者合计金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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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清包工三个点,一般纳税人建筑类企业,有三种情况可适用于简易征收方式,其中老项目(2016.4.30之前的工程)、清包工、甲供材,征收率3%。
2020-01-16 12:26:17
你好 车主也就是运输公司给你开运输的发票 你在给你的客户开发票。
2019-12-26 10:04:15
可以分开两行开,13万0税率,4万开适用税率。
2018-10-24 10:13:45
您好。您好。门窗是自己做做的,按销售13%开发票。门窗是自己做做的,按销售13%开发票。安装可以开9%或者3%。
2022-03-02 17:47:14
你好,你可以不开票,做无票收入
2020-08-10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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