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是两个公司,有限合伙是一个公司。问: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两个公司都可以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吗? 第二:委派代表是由两个行政事务合伙人委派产生吗
赵娉~税务咨询师
于2019-11-07 14:17 发布 114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07 14:28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两个执行合伙人
相关问题讨论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两个执行合伙人
2019-11-07 14:28:07
你好,是的,是这个意思。
2019-10-18 16:06:05
你好
这是法律规定呀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2020-04-10 08:12:01
您好同学
同学是这样的,有限的意思就是代表权利受限
2019-11-07 14:26:36
你好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019-09-09 1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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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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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