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一名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受军工企业邀请提供武器装备修理服务一次,取得5000元报酬,请问税收方面如何执行?有减免政策吗?
大胆的小刺猬
于2019-11-11 20:33 发布 2126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税,转业之日起
如果不符合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税,增值税3%,个税20%(收入减计20%为基数)
2019-11-11 21:00:00
你好同学没有特殊的优惠同学。
2019-10-31 11:09:38
你好,这个政策是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020-05-13 13:07:50
你好同学这个是增值税直接免的,所得税不免的同学
2019-10-31 14:50:38
附加税费随增值税减免。印花税没有减免规定。
2018-05-15 13:07: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