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12 11:41
您好
,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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