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12 11:41

您好
,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Hi 追问

2019-11-12 11:53

老师,您好,如果是核定征收呢?预征率是多少?是按收入总额*预征率吗?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1-12 11:57

这个是根据核定的征收率来算的  按收入总额*预征率

Hi 追问

2019-11-12 12:09

好的,那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核定征收的话,跟成本没有关系,都是以收入为计税依据,预征率也是按核定的来预缴,到汇算清缴时也是按核定的征收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最终企业所得税款=总企业所得税-已预缴的税款,是这样吗,老师?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1-12 12:10

是的 这样理解正确的

Hi 追问

2019-11-12 13:00

好的,谢谢老师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1-12 13:07

不用谢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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