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11-12 15:26

税务机关的观点是正确的,该公司把电子券给计算机高手的行为属于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该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止迁 追问

2019-11-12 15:44

那么要如何以税务顾问的视角写技术分析呢?

朴老师 解答

2019-11-12 15:55

在税务顾问的角度要维护企业利益,电子券在购买的时候,销售给我们的公司是没有缴纳税款的,我们也没有抵扣,既然没有抵扣,那么无偿赠送的时候再视同销售并不合理,另外这种预付卡性质的电子券国家规定不需要缴纳税款,持卡人实际使用时,销售货物的一方是需要缴税的,而不是我们公司需要缴税。

止迁 追问

2019-11-12 16:02

老师可以更详细说明一下,如何答复税务机关这块吗?因为这好像不算是无常赠送?

朴老师 解答

2019-11-12 16:11

不是无偿赠送有发票吗

止迁 追问

2019-11-12 16:20

是对方进行网络安全测评的报酬呀

朴老师 解答

2019-11-12 16:28

那就根据发票来做账哦

止迁 追问

2019-11-13 14:21

请问要如何根据发票来做账呢

止迁 追问

2019-11-13 14:21

好像没开发票

朴老师 解答

2019-11-13 14:26

没发票的话先做往来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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