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1-12 17:00

增值税是差额计税,同学

京京 追问

2019-11-12 17:04

老师您好,第二问明白了,差额计税。
第一问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收入总额做价税分离时候为什么是直接945000*(1+5%),这样分离出来的增值税是45000元了呢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2 17:48

第一你不能这样计算增值税
这里只是分离个税的计税收入

1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840000元,系去年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5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纳增值税。
1、问1月转让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解:应纳个税税额=[945000÷(1+5%)-840000-5000]×20%=11000元
2、问1月转让住房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式中,正确的是
解:应纳增值税=(945000-840000)÷(1+5%)×5%=5000元
为什么两次价税分离不同呢?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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