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请问第五条是什么意思,是说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运输费用不能抵扣吗?
Bonnie
于2016-03-29 16:11 发布 161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29 21:00
请问不管什么行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销项,或进项,只要发生以上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都不能抵扣吗?
相关问题讨论

营改增后基本都是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比如农产品那些,这个如果要掌握,建议多关注税收政策。
2017-03-30 16:33:11

因为这些项目本来就不能抵扣
所以发生的运费自然就不能抵扣
2016-03-29 19:34:34

你好,无法划分的一般计税的进项也是不能扣除的
2017-06-14 08:26:34

您好:
一、免税项目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特殊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商品除外);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非应税项目有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016-10-04 12:10:51

这个是营改增之前的说法
比如用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建造,自产货物本来是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动产建造是缴纳营业税项目,所以就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营业税)项目
2019-11-03 12: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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