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郭老师,有问题要问 问
同学你好 什么问题呢 答
老师,我有一份2024年暂估的成本,到现在,对方还没有 问
确定能取得发票就可以正常扣除 答
@郭老师,郭老师在吗? 问
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你好,股东以库存商品做了投资可以吗 问
你好,可以的,操作没问题。 答
找工程建筑行业的老师,有问题请教,谢谢! 问
你好,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为公司刻合同章,作为经办人是否承担责任?
答: 是的 假章就有责任 不然也没有其他的责任了
老师这道题出的不严谨吧 ? 以公司名顶级合同 合同成立 可以找相对人 或是公司承担责任
答: 是我们学堂的吗?我反馈给老师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反担保人追偿是什么意思?
答: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还规定了有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因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是否还能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对此没有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担保人因无效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允许追偿的理由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允许担保人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如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一样,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也如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一样,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反担保人有过错,反担保人的过错应当与担保人的过错情形相同,即反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为无效主合同的成立起过中介作用或其他促进作用。 由于诉讼主体不同,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需另行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