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境外A公司卖了生产线给境内公司,并提供了相关的技术服务(比如安装、监工),但其中有一部分技术服务是分包给了境外b公司做的。A和境内公司签了项目的总价合同(包含了要支付给b公司的价款)并由境内公司就全部款项代扣代缴了vat。那么对于b公司来讲,他是一部分服务的实质提供者,他和A在境外是签了分包合同的,而这部分vat代扣代缴的对象却是A,会不会在中国产生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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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1-13 16:58 发布 6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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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就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只要你是全额帮A公司代扣代缴相应税款的,基本上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A与B之间的关系,你可以不用纠结。
2019-11-13 17:10:55

需要的,这个肯定是要交增值税
2019-05-22 20:26:39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10%的所得税
2021-08-18 09:20:05

你好,开一个形式发票就可以的。
2023-10-30 16:22:10

你好,增值税6%,所得税10%。要是境外所得的话,这个所得税不用代扣代缴的。
2023-06-20 1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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