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煤炭经营企业,平时企业为企业职工代扣代交了个人所得税,税务稽查时说企业少计算了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补交,补交的这部分个税由企业承担了并计入了企业管理费,没再跟个人收取。企业这样做违法违规吗?有什么依据?
从容的蜜蜂
于2019-11-13 21:25 发布 739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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