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对赊销的商品,出于对方财务状况恶化的原因而没有确认收入体现的是重要性原则还是精神性原则呢?为什么呢?
尼莫
于2016-03-30 09:36 发布 1791次浏览
- 送心意
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6-03-30 11:11
额,那这体现的是谨慎性原则还是重要性原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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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总共有五条,其中有一条是 “销售收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就是因为这条规定,货物卖出去了,但是钱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就不能确认收入
2016-03-30 10:57:26
你好,是实质重于形式
赊销的商品,满足了收入的确认条件,但是对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已经基本确定不能收到,对很可能收不回来的收入不予以确认,虽然形式上实现了销售,但实质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所以没有确认收入,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2020-02-29 11:00:40
您好,可以的。这种情况就是需要补提的
2021-05-21 06:04:28
你好,你们的退货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2019-01-14 16:15:36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实的收款权利,即客户对该商品负有现实的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了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了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经取得了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上述6种迹象不需要同时具备 ,只要符合其中的一条能够证明客户拥有了控制权,就可以确认收入。
2021-11-12 08: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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