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1-14 15:34

你还是按正常的进项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
材料领用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5:35

原材料已经全部用于生产商品,商品也全部销售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5:36

如果不视同销售,那是否需要将制作A产品时的购买原材料的进行税额转出,进入B产品的生产成本中?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5:40

不需要,进转出,也不需要视同销售。
你这个材料生产产品后,产品销售就缴纳销项,你这里进和销环节没有问题,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5:45

因为B产品是有免税备案的,那用于生产A产品时领用的原材料的进项。到投入B产品后,增值税流转环节不就是断了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6:02

B如果是免税,那么对应的是进转出处理,而不是视同销售哈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7:10

问题是原材料都产成了商品,商品还有销售了的。不能冲减暂估入库的原材料了,我该怎么做账呢?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7:13

你发票到了直接冲减销售成本或库存,而不是原材料了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7:32

那往期销售的商品,本期进行冲减,这样做合适吗?
账务处理时  借:应交税费-进行  贷:主营业务成本?
还是将主营业务成本借方红冲?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7:45

你这里是正常的暂估,后面冲红处理。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7:48

那我当月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进行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是这样的吗老师?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8:01

是的,分录处理是对的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8:16

我以后想要避免类似业务出现这种问题,想要在账套内新建科目-“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可以吗?建立科目后申报增值税时会不会发生混淆,导致申报错误?没有建立过类似明细科目,还请老师指教。
(未收到发票原材料入库)借:原材料-C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还是借方红字?)
这样做对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8:20

你如果没有认证,你这样处理是可以的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18:20

没有认证的专票计入待抵扣是可行的

喜乐 追问

2019-11-14 18:34

那“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我用哪一个科目更加合适(原材料入库,未收到发票。约定付款后开具)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4 20:00

你如果是收到没有认证,属于待认证
如果是收到认证没有抵扣,属于待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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