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11-14 17:04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月·妍雅 追问

2019-11-14 17:11

没有该怎么申报

庄老师 解答

2019-11-14 17:19

你好,没有就可以0申报了,

月·妍雅 追问

2019-11-14 17:46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怎么填?没有

月·妍雅 追问

2019-11-14 18:28

提示错误

庄老师 解答

2019-11-14 19:48

你好,你这个是另外一个问题,另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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