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帮乙公司代付电费,供电局发票开给乙公司,电费是要另外三家单位分摊的,税务局说让甲公司转开发票,可以吗?甲公司如何账务处理呢?
微笑的蜡烛
于2019-11-15 10:46 发布 204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15 10:48
可以,税局说了那你就开,开票的时候做其他业务收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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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税局说了那你就开,开票的时候做其他业务收入就行了,
2019-11-15 10:48:45

专项应付款就可以了
2018-12-06 11:26:37

1、是的,是转售电行为,需要开具发票
2、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2018-03-28 09:49:10

等发票到了再说哈。万一是对方虚开的,下月就冲红了呢?
2022-03-28 15:18:50

你需要做的是首先要从税务局获取供应商的发票。然后根据发票上的明细,做出正确的抵税处理。最后,在账上相应做出标记,表明你已完成抵税过程。
2023-03-16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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