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个成品油发票是开给我单位的,但是备注栏那里写有备注了,我能收吗?
梦灵
于2019-11-15 11:31 发布 295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15 11:32
备注栏那里写有备注了,不影响发票效力,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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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那里写有备注了,不影响发票效力,可以收
2019-11-15 11:32:28
您好,这个建议重开下
2023-07-29 19:56:30
成品油发票备注栏不是必填项。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2020-06-22 12:21:28
你好,备注栏写含什么什么配件可以的
2018-11-19 16:36:02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社会信用代码请)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次性全开, 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些新成立商 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 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 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2019-09-17 1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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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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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