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公司主营业务是配送服务,注册地在广州,分公司在省内其他城市或外省,所有的业务都是总公司开票、收款,这样可以吗?另外分公司一直是做零申报,长期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分公司是否需要开票给总公司呢?
yi平
于2019-11-16 12:41 发布 80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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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没有风险,分公司本就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的税收关系可以都放在总公司。分公司的形式就相当于一个办事机构处理业务衔接事宜。
2019-11-16 13:06:24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那么不建议长期0申报。
2019-11-16 13:03:26
你好 分公司那边是怎么核定的 是当地报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总公司汇总报吗? 你看看分公司那边税局怎么核定的
2020-03-20 16:37:27
长期零申报会成为非正常户
2019-04-18 16:20:06
你好!可以的。分公司本身也不单独核算
2017-10-12 17: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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