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18 14:41
你好,
两者的概念有很多的相通之处,但“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 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 “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 规定的合同, 当企业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 价不需要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就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 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 可作为预收账款。 目前与新的收入、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报表项目调整方案可能 仍未最终确定。那么预收账款适用的情形不就很少了么,那么一般来说,合同还 没签订,客户预付货款的情情况也比较少吧。而且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 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我个人的理解是,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比如买了张超市卡,以后什么时候去超市买东西,买什么东西都是不确定的,应用合同负债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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