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老师您好,我这边是一家国资公司,主营业务是土地一级开发,与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了企业由政府委托,对某区域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目前公司所实施的项目计入存货——开发成本科目,待完成土地出让后,获得政府返还的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即土地成本返还资金),目前公司是不确认收入,直接用来冲抵存货,现在公司领导提出,土地成本返还资金能否确认为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里面?
暴躁的海燕
于2019-11-19 16:43 发布 177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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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讲资产产品作为福利分给员工,在增值税视同销售,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而且所得税也是需要视同销售的,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这样做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不涉及虚增利润的。
2017-09-11 21:57:40
你这里是土地开发后,出售才确认收入。财政返还你可以冲成本,也可以计入收入处理,
计入财政拨款收入处理。而不是主营业务收入
2019-11-19 17:01:40
您好,因为没有设置好月报表的项目取数公式。
2017-11-18 14:43:59
你好,定金做预收账款,开具了发票才确认收入的
2019-12-10 15:35:07
您好!建议红字在贷方处理。
2016-10-14 16: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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