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负责实施并开分公司发票收款是否合理?有没有明确法理依据?
淡定的刺猬
于2019-11-19 16:54 发布 172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19 16:57
建筑企业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建筑合同,由其下属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取款项,签订合同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签订授权协议的,该建筑服务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直接开票给发包方;也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开票给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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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建筑合同,由其下属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取款项,签订合同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签订授权协议的,该建筑服务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直接开票给发包方;也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开票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开票给发包方。
2019-11-19 16:57:55

不可以的,因为分公司也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建议重新签订合同。
2019-03-05 14:13:04

您好,可以的。
2017-06-01 10:13:23

如果签订合同单位即总公司与提供服务单位即分公司签订授权协议的,该建筑服务可由实际提供服务的分公司。
2019-11-19 17:21:03

应该可以,但应由分公司履约,一般应在合同中注明。
2019-03-18 1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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