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的内容不同于行政奖励。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这两句话怎么理解
然后呢n n n n n n
于2019-11-22 16:39 发布 1578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22 16:41
你好,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形式有: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行政奖励】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
2、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的、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实施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
4、情形: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物质奖励;符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授予A级纳税人的称号等。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形式有: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行政奖励】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
2、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的、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实施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
4、情形: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物质奖励;符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授予A级纳税人的称号等。
2019-11-22 16:41:46
行政复议参加人指权益被侵犯的人,行政复议机关指行政机构里有权审核行政行为是否得当的机构
2018-10-03 16:46:44
您好,不可以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判别是不是行政复议范围,要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08-27 16:11:40
同学,具体说下你的问题
2020-04-06 13:58:52
这个不属于啊,因为在征税的环节上,双方不是平等的地位。而仲裁法的特点,就是双方地位要平等的
2020-02-16 14:58:2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