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19-11-27 15:3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追问

2019-11-27 15:39

我的问题是:验收了,但是没使用,这个要不要缴纳房产税?

郭老师 解答

2019-11-27 15:40

需要的,不管使用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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