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个四季度财务报表申报的有问题,导致所 问
可以,年后可以再去改报表 答
老师,生产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这两家都是我们自己 问
这样不太合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业务实质与发票流向应匹配 从业务实质来看,卸货费是与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物流公司提供的卸货服务是针对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操作。如果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就与实际业务的承接对象和费用归属不相符,违背了发票开具应遵循的真实性原则。 二、财务核算与税务合规性 财务核算方面:生产企业收到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卸货费发票,无法准确核算自身的成本费用,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结构。而外贸出口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卸货费发票,其成本核算也不完整,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决策依据。 税务合规方面:这种发票开具方式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发票流、物流、资金流的一致性。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而非实际受益的外贸出口企业,可能被认定为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进而影响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甚至可能面临税务处罚。为了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物流公司的卸货费发票应开给外贸出口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 答
年底了,我是先结转损益再结转所得税还是? 问
你好,所得税也是损益,需要一起结转的肯定 答
老师,高铁退票费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有政策吗 问
-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答
合作社买的农田方面财产保险赔偿收入计入哪个科 问
你好,这个是发生 了什么损失吗 答
汽车租赁发票需要备注吗?
答: 你好 经营租赁的不用的
汽车租赁发票对备注栏有要求吗?备注栏空白可以吗?
答: 只有下面这个有要求,1、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2、差额征税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4、销售、出租不动产 销售、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6、销售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8、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来源:上海税务 2019.3.11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汽车租赁发票对备注栏有要求吗?备注栏空白可以吗?
答: 没有要求,这个备注栏可以是空白
蚂蚁先生 追问
2019-11-28 09:51
maize老师 解答
2019-11-28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