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公司跟A公司签署合同,盖得也是A公司的章,但是将款打到B公司,B为A集团下的一家公司,发票也是B公司开,这种情况有涉税风险吗
高华玲
于2019-11-29 11:27 发布 1375次浏览
- 送心意
糖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11-29 11:31
您好,一般在合同说明B公司和A公司的关系,不会有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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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在合同说明B公司和A公司的关系,不会有涉税风险
2019-11-29 11:31:43
你好,借款是吗。
2019-12-17 18:54:40
你好 ; 你们实际业务是什么 ; 要看合同怎么写的。 业务是什么来判断的
2021-08-31 11:42:22
您好,假如是真实存在,没有涉税风险,谢谢
2021-02-22 16:37:57
你好; 分公司自己员工 可以的 ;社保和个税 工资都在分公司产生是合理的; 只是 你们要注意集团总部 也得对应报 在职人数的 工资和社保 ; 合理的费用的; 不要全部给分公司哈
2022-05-18 1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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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玲 追问
2019-11-29 11:38
糖果老师 解答
2019-11-29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