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11-29 16:5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氵繁花灬落尽 追问

2019-11-29 16:54

所以这是不超过4000的部分不是吗?

耿老师 解答

2019-11-29 17:12

你好!是的,可以和学堂客服反应一下,这道题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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