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12-05 12:02

你好,纳税申报表主表14栏有专门填进转出的

Lili 追问

2019-12-05 12:19

老师您好,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项转出?分录帮写下?

小云老师 解答

2019-12-05 12:44

情况很多,比如原本用于应税项目后面改成非应税项目,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Lili 追问

2019-12-05 14:01

老师您好有点不明白,什么情况必须转出,我是新换公司,原来的会计进项转出后没有在报税系统填写转出?

小云老师 解答

2019-12-05 14:04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介绍

1,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用于下列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该转出:
1)用于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该转出。外贸企业出口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其征、退税之差应该转出。转出部分计入成本。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概念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2、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Lili 追问

2019-12-05 14:50

老师您好,上月无销售,有进项,是住宿费,商务考察费上个月凭证忘做进项了,本月怎么改?或者进项转出?需要勾选认证吗?认不认正有区别吗?

小云老师 解答

2019-12-05 15:07

你好,不同的问题要麻烦另开一个提问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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