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然后有一个自然人出55万元 要求持股比例占30%,这样的业务怎么处理比较好?我理解是:出55万买30%(30万)我剩余25万元就是公司出售股权的收入,这样处理不行吗?但是这边收到一份法务拟的一份投资协议算增资,然后还要增加注册资本,我没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图片我截图在下面
云朵
于2019-12-06 16:00 发布 1068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06 16:01
剩余25万计入资本公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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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25万计入资本公积的
2019-12-06 16:01:42
您好,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A公司亏损300万,是由股东BCD按各自投入的资本为限来承担损失,也就是股东B承担100×10%=10万;股东C承担100×80%=80万;股东D承担100×10%=10万。
2022-02-10 18:01:13
你好,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10万,现在都是认缴的,注册资金不用实际到位,可以注册资金大一些写的
2020-06-23 05:41:22
你好; 拟定股权转让协议 ;然后 你们需要有接收人的 ; 因为实际是会转让股权出去的
2021-11-02 13:36:27
你好,没有什么问题,在认缴的期限之内交足就可以了
2017-09-13 17: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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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 追问
2019-12-06 16:03
逸仙老师 解答
2019-12-06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