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29 22:06
(一)设置账簿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账簿的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真实序时逐笔记账核算。
纳税人使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方面的规定不一致时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三)账簿保管
账簿作为公司重要的经济业务记录,是进行财务、税务检查、审计检查的重要资料。下表列出了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会计账簿保管期限。
会计账簿 保管期限 备注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 15年
3.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4.固定资产卡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凭证做错了吗?你是怎么改的?如果是红字冲红在做正确的账本也照此记录就可以了。
2018-07-22 14:31:38
你好,原始凭证只能作为登记部分明细账的依据。
2019-01-03 12:52:22
你好,这个就没有统一规定了,一般是科目余额表,银行对账单
2019-01-30 16:17:16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9-01-30 16:21:44
同学,这个是专业规定
国家档案局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了调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分别将企业管理类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30年。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我们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2020-06-26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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