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企改资,员工甲在公司17年6月入职月工资10000元,员工关系未转入我公司,原单位仍然在发工资月5000元,原单位交纳社保费,因此我单位只发了5000元,扣公积金1000元实发4000元,当时财务总监做的工资表,个税申报错了,我公司按1万元申报的,又扣公积金1000元,又扣减社保1000元,17年因未达到标准,原单位每月未交个税,我按1万元申报可对?19年10月国资委下文,员工甲要把从原单位领5000元的工资退回原单位,国资委要求我公司直接把员工甲从原单位领的工作退回原单位,就算补发工资,请问公司代员工甲退回原单位的工资可要交税了,我按1万元申报个税怎么处理正确?
海之蓝
于2019-12-11 21:31 发布 97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晓珍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审计师
2019-12-11 21:44
从结果来看你按10000元申报应该个税没有少,可以理解为原公司代你公司支付,现清理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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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积金还是有自己公司承担费用的话,申报个人的时候还是可以扣除社保、公积金
2018-05-04 14:06:37
从结果来看你按10000元申报应该个税没有少,可以理解为原公司代你公司支付,现清理往来。
2019-12-11 21:44:04
是的 1月份起按实际工资缴纳和申报
2018-12-24 09:53:15
同学你好,这样申报也可以,但是不规范,应该按应发工资申报,填写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1-07-02 20:33:34
您好,您这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是雇主承担的是吗
2019-01-31 1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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