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的股东前期的垫支款没有通过他个人名义(私户)转账到公司的基本户,而是通过转账到出纳,由出纳的私户打款到公司基本户,请问我是如何处理比较合适?通过和个人借款,再收到股东现金款还回去?还是签订个委托协议证明此款是股东委托出纳打款?
星际同学
于2019-12-12 09:12 发布 85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2-12 09:16
通过和个人借款,再收到股东现金款还回去
相关问题讨论

通过和个人借款,再收到股东现金款还回去
2019-12-12 09:16:32

操作没有问题,但是股东借款不要时间太长。特别是不要跨年度。否则税务局会认为是分红
2019-02-07 17:15:17

要求限定时间还款吗
2017-08-10 17:08:50

可以直接归还。但是时间长了可能算是借款,收资金占用费的增值税。
2019-08-18 17:00:45

老师,若是现金,是不是要备注是哪位股东的投资款,借:库存现金,贷:实收资本-张三;若是转账,根据转账人的转入记录确认哪位股东的投资款?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李四
2017-06-14 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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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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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