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18 10:43

您好,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您的进项税额都不够抵销项税额,何来退税的说法呢?

微信用户 追问

2019-12-18 11:18

老师我问的是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中为什么没有多余的进项税额就不退税了呢?原理是什么?

微微老师 解答

2019-12-18 11:25

您好,基本原理也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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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您的进项税额都不够抵销项税额,何来退税的说法呢?
2019-12-18 10:43:51
进项税及加计抵扣的进项都是在附表填写的,
2020-04-22 20:05:18
分摊比率,按10000*3600/(20000+10000)这个是出口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到出口成本。退税额你们是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的计算方法,具体要看企业当月实际情况算出口退税
2022-01-20 18:50:25
同学你好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020-08-26 18:17:34
同学你好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022-02-07 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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