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2-07 16:02

同学你好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学堂用户_ph557464 追问

2022-02-07 16:08

这个政策是针对北京的还是全国各地的呢?

朴老师 解答

2022-02-07 16:16

同学你好
这个是全国额

朴老师 解答

2022-02-07 16:16

同学你好

这个是全国的

学堂用户_ph557464 追问

2022-02-07 16:21

增量留抵税额是每个月必须有新增的进账且比上月的留底大是吗?

朴老师 解答

2022-02-07 16:23

对的
按照上面的要求来

学堂用户_ph557464 追问

2022-02-07 16:25

普通的退税有什么条件吗?

朴老师 解答

2022-02-07 16:28

就是上面的条件
其他没有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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