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收到外部单位的票据如建行的易信通、abs等商业票据,合同中约定对方承担贴息费,但是需要我们提前垫付,然后给对方开具发票(延期支付利息),这些商业票据只有到贴现期银行才给我们收据(或发票有的银行还不给),这样的话我们的进项就不能在当期取得(甚至是无法取得)。这个业务应该怎么做?
明理的路人
于2019-12-23 14:07 发布 453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无法取得发票的不能税前扣除,不能当期取得的先挂往来
2019-12-23 14:49:27
你好,学员,只要对方能开专票,你就可以按发票上的税额进行抵扣。
2018-08-14 17:20:49
这个合同和协议单独保存这个,
2020-05-21 15:06:33
可以的,你可以按照你的这个来开销售发票
2020-02-04 15:15:09
你这个认证吗,没有认证这个退回给对方就可以对方开红字之后重新给你们开蓝字,
2020-04-14 15:02:3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