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19-12-23 16:50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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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追问

2019-12-23 17:02

新成立的企业也是如此吗?

龙枫老师 解答

2019-12-23 22:02

你好,新成立的也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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