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第三条 本月负担房屋租金300元,未明确说已付,在收付实现制时是否要确认费用
唐唐
于2019-12-24 00:24 发布 245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可以不确认,因为不是权责发生制
2019-12-24 00:41:07

收的各种押金例如房屋租赁押金,不确认收入
2020-03-30 20:49:46

除了酒类押金要确认收入,其他的不用确认的
2020-03-30 20:22:52

你好!
一次性收取的房租,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属于当期的计入当期收入,其余的部分计入预收账款科目。
税务处理上,与会计规定趋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021-12-25 13:41:58

租赁房屋,如果是租赁期开始按月确认收入,如果是提前开具发票,按开具发票时间确认收入。
2021-04-29 16: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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