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8月26日收到工商的变更名称通知,9月25日和10月25日分别打款后,收到之前公司名称的发票,对方开具发票日期为9月26和10月26日,以打款账户名称未变为由不同意冲红重开,那这张发A公司能正常使用吗。
帅气的萝莉
于2019-12-25 11:56 发布 882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25 11:58
你好同学,这个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同学。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个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同学。
2019-12-25 11:58:36
你好!作废了重开就可以
2022-06-08 09:19:41
你好,能详细的说一下吗?怎么不对?
2022-05-13 14:36:58
你好,是开的增值税发票吗?是电子发票还是纸质发票。是当月开的还是跨月开的呢?
2022-10-24 09:52:59
你之前做了无票收入吗
如果没有的不建议备注
2020-05-23 18: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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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的萝莉 追问
2019-12-2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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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12:01